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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生大米?还是放 生大米?如此简单的新闻竟成谣言,让这些媒体情何以堪

近日,网络传浙江温州瑞安市有两位老人在河边将袋中的大米倒入河中“放生”,事情引发广泛关注。12月11日晚上,新黄河记者通过瑞安市相关部门联系上当事人潘女士。她解释说,这是一场误会,视频中那个大爷其实是三轮车夫,大米确实是她的。潘女士称,几个月前,她购买了几十斤大米存放在家中,期间,家里厨房下水管道漏水,袋中大米被打湿,她觉得扔掉很可惜。考虑到家里附近的塘河里鱼很多,她便萌生了将大米倒入塘河中喂鱼的想法。由于大米较重,便在12月10日雇了一名三轮车夫,将大米拉到河边,倾倒了这些大米。

按说如此简单的一条新闻,只要稍微做下求证,就能知道真相如何,但媒体们、媒体人的做法却让人大跌眼镜,所谓“老人放生大米”的话题在网络广泛流传。

我们知道个人造谣传谣需要承担法律责任,媒体造谣传谣,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?

新闻六要素完全没有体现,最根本的真实性原则被抛之脑后,一切为了流量、为了一切流量,这样的媒体素质,怎么可能在舆论战中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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